2023年北京林业大学辅修专业(学位)常见问题说明汇总
[发布日期:2023-07-20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北京林业大学新时代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树人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强化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开设了21个辅修专业(学位)。为便于同学们快速了解辅修专业(学位),针对同学们关心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说明汇总,欢迎大家积极报名!


一、招生管理

Q1与以往的辅修专业相比,辅修专业(学位)有什么不同?

除辅修专业证书外,满足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Q2辅修专业(学位)与二学位有什么区别?

辅修专业(学位)修读对象一般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满足结业条件和辅修学位授予要求的,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辅修学士学位信息。

二学位修读对象一般为本科毕业生,在校本科生不可修读。满足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Q3辅修专业(学位)的学制是几年?学分如何设置?

辅修专业(学位)一般学制设置为2年。学分设置原则上不少于30学分,具体见各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


Q4辅修专业(学位)有什么报名要求?

原则上为本校在籍全日制2022级本科学生(城乡规划专业2021级也可报名),要求态度端正、有进取心和较强自学能力,身体条件能满足辅修专业(学位)学习要求,且申报的辅修专业(学位)与其主修专业应归属不同专业类

部分可招收外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具体见各辅修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Q5辅修专业(学位)如何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8日;因申报专业人数不足导致辅修专业(学位)未成功开班的学生,可于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进行补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链接:http://newjwxt.bjfu.edu.cn/)辅修管理-辅修报名模块进行报名。

录取学生将于2023-2024-1学期开始上课,开课形式见各辅修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Q6目前学校开设了哪些辅修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在哪里可以查看?

2023年北京林业大学辅修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汇总链接:http://jwc.bjfu.edu.cn/fxxx/40442630f80f427f96081f030bfe2bf6.html


Q7辅修专业(学位)如何缴纳学费?

录取学生应于8月28日前完成学费缴纳,缴纳方式详见《北京林业大学辅修专业(学位)学费缴费指南》。缴费金额见各辅修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Q8辅修专业(学位)是否可以试听?是否可以中途退出?

辅修课程开始第一周为试听周(部分专业除外,具体见各辅修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学生一经录取,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上课,如因故放弃辅修学习资格(含试听周内),须办理辅修专业(学位)退出手续。试听周内办理退出手续的,全额退还学费;试听周结束后办理退出手续的,将根据已修读课程情况收取课程全额学费。


   二、学籍管理

Q9修读辅修专业(学位)期间可以变更辅修专业么?

试听周期间,因人数不足等原因导致辅修专业(学位)未成功开班的报名学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申请变更专业。试听周结束后,已录取学生视为取得辅修专业(学位)学籍,取得学籍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辅修录取专业

已录取学生如因转专业造成不满足“学生申报的辅修专业(学位)与其主修专业应归属不同专业类”规定的,将取消辅修专业(学位)修读资格,已交辅修学费可根据课程修读情况申请退费,退费程序及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要求办理。


Q10修读辅修专业(学位)会对保研、申请奖学金有影响么?

是否修读辅修专业(学位)为学生对自身学业发展规划的自主选择,不会对保研、申请奖学金造成影响。


Q11就读期间主修专业如有学籍异动,是否可以申请保留辅修学籍?

就读期间如遇健康状况、应征入伍、出国交流或其他原因导致学习中断的,可在申请主修专业学籍异动的同时申请保留辅修学籍。保留辅修学籍的学生,可申请与主修专业同时恢复学籍。


  三、学业管理

Q12辅修专业(学位)怎样进行课程考核?

凡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可在教务系统中查看。具体考核形式以任课教师安排为准。


Q13辅修专业(学位)的课程是否可以申请缓考、补考、重修、免听等?

辅修专业(学位)课程可以申请缓考、补考、重修,相关规定与主修专业教学管理保持一致。如辅修专业(学位)课程与辅修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读通过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可申请免听,但应完成任课教师安排或要求的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等环节,课程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记载。


Q14辅修专业(学位)的课程成绩是否参与主修专业学分积计算?

学生每学期的辅修专业(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及学分单独记录,不参与主修专业的学分积及绩点计算。如参加辅修专业(学位)学习但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可于主修专业学程最后一学期,申请将已取得学分的辅修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入主修专业成绩单中,不再发放其他证明。


Q15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是什么?

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修完辅修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Q16以往的辅修专业是否可以转成辅修专业(学位)?

原则上我校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仍按原有政策执行。因特殊情况确有需求的,在满足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能够完成辅修专业(学位)学业任务的前提下,向专业开办学院提出申请,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决定。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233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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