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巡察国有资产管理处巡察组已顺利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自2024年1月19日17点30分起,党委巡察组专用意见箱、邮政信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停用,如有需要可通过其他渠道反馈情况。
党委巡察组进驻工作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及全体教职员工对巡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配合,谨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林业大学
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