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1年度资产对账和资产决算工作,结合计财处账务工作有关安排,现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建账和报废处置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产建账业务
国资处将于12月20日(周一)下午5时起停止审批资产建账业务。原则上,凡已通过资产建账审核但未最终完成财务报销手续的业务,将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做统一驳回处理。资产建账业务将于计财处网报系统启用后恢复办理。被驳回的业务届时可重新提交。
2、资产报废处置业务
国资处将于2022年1月5日(周三)下午5时起停止审批资产报废处置业务,并于2022年1月6日(周四)进行本学期最后一次报废资产的残值回收工作。资产报废处置业务将于开学后恢复办理。
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安排好资产建账及报废处置业务的办理工作。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