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根据北林校发〔2012〕16号关于印发《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租赁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计分及挑选办法》和《北京林业大学安置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按照租赁办法的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可参加周转住房报名排队。
已在周转住房居住的教职工也可报名申请调换周转住房。
二、提交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B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如无户口本,出具结婚证复印件。
4.如有子女未上户口,提供相关的出生证明文件;已孕的教职工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人及配偶已承租周转住房的提交《退交周转住房承诺书》(附件3)。
6.已在周转住房居住申请调房的教职工也应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报名流程
1.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附件下载并如实填写各类表格,表格也可到综合楼217领取。
2.所有材料准备完毕后,本人将申请表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楼217)。
3.由学校对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教职工方可参加周转住房计分排队。
4.申请表经过人事处和组织部审核后进行计分,公示后无问题的申请人按《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计分及挑选办法》(附件4)排队挑选周转住房,每年挑选周转房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和学校数字校园平台上公布。
5.学校将对公示阶段教职工提出的有疑议的信息进行复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租赁办法》(附件5)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学校每年上半年发布当年的周转住房申请通知,申请人需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周转住房积分排队,往年的申请材料不做为当年的申请使用。
2. 申请人必须按照《登记表》和《申请表》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和真实。《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配偶单位房管部门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双职工除外)。
3.《登记表》用A3纸打印,其他提交的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
4. 排名结果公示等与本次周转住房挑选的有关信息将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及学校数字校园平台上公布。
5. 职工对周转住房计分排队及分配工作中存在疑问可向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62338361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