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步:在线提交资产报废申请:资产领用人(或被委托经办人,以下统称为“申请人”)登录【国有资产管理系统】(http://ei.bjfu.edu.cn/sfw/,以下简称“系统”)-【申请资产处置】-提交【报废】业务,完善相关信息,上传报废资产照片,下载《北京林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报废技术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并签字、盖章。
提示:1)家具和设备分开申请;未达和已达年限资产分开申请,未达年限资产报废从严控制。
2)资产报废年限要求请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3)单价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废,须组织至少3名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其中未达年限资产应组织至少5名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报废,须组织至少5名专家(包括至少3名副高级及以上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4)对易燃易爆或具有辐射性等危险源的实验仪器设备资产,须在报废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审核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危险源进行清除,排除安全隐患。
第02步:资产领用单位在线初审: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报废业务进行初审,对应当分开申请或单独申请的业务未按规申请的业务予以驳回。
第03步:上传鉴定表和相关说明:资产领用人或经办人在系统内上传签字、盖章的鉴定表。
第04和05步:国资处终审或上报:国资处依据权限对单价20万元以下资产报废业务进行在线终审;对单价20万元(含)以上资产报废业务报学校审批或审核。
第06步:残值回收:终审通过后,国资处在工作日的每周四派人员持一式两份《北京林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报废残体回收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上门回收报废资产以及鉴定表和相关说明的纸质材料。完成回收后,相关人员在派工单签字,国资处和资产领用人各执一份。
提示:为提高残值回收效率,回收当日经办人应确认报废资产处于可直接回收状态。
第07步:报备或报批:国资处依据权限报学校审批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审核或审批。
第08步:账务处理:根据批复文件进行资产下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