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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工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2023-11-27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适应国家创新型、复合型和应用型领军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入实施我校 “1358”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优化博士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北林研发〔2023〕33)《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拔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核、学科考核、录取四个环节,学院通过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和学科考核组,共同保障上述环节及本细则的执行。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处分;

3.申请人须为本校学制内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

4.硕士研究生就读学科、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交叉、融通关系;

5. 所修学位课无不及格情况;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1.网上报名:考生均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bz.yzb.bjf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要求报考前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考材料。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12月29日17:00。

3.报名费:200元/人,在博士生报名系统里扫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缴纳。报名费用于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考核命题、试卷印制、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招生录取及组织管理等各招生考试环节的工作,在考生完成所有报名程序,进行资格审核之前缴纳,缴纳后将缴费凭证截图提交报名系统。对于报名过程中由于网络和系统原因导致的重复缴费情况,可在6个月以内进行退费手续办理;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或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已支付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材料提交

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材料,但应于12月30日前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须由考生手写签名);

2.《北京林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表》;

3.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博士报名系统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报考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人进行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申请硕博连读的一年级硕士生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后期补交硕士阶段成绩单);

5.个人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录用)、获得或申请的发明专利、新品种授权以及获奖材料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

6.博士研究计划等材料;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仅限少干考生提交);

8.体检表(体检时间应在2023年11月后,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所有考生均须提交纸质材料,考生需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以EMS、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

办公地址:北京林业大学学研中心C825院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学研中心C825院办公室

联系人:彭老师;邮编:100083,办公电话:62337050。

考生参加考核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报考材料原件,到学研中心C825办公室进行审核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初试/考核资格,具体以报名系统中《报名须知》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由学院进行网上公示。

(四)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请查看各学科考核细则。

考核要求:由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3人至少为博士生导师)。考核方式同“申请-审核”制,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评分记录完整。

(五)体检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体检。考生可在考核前或考核期间在报名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体检表到本校校医院集中体检(仅限校内考生)或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集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考核合格后,硕博连读生与其他申请-审核生一同纳入当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在获得录取资格但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期间,硕博连读生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所修学位课不及格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考核总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

(2)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未过学科划定的分数线者;

(3)入学总成绩合格但无导师接收者;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三、接收硕博连读生学科及导师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具备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具体招收导师信息可查看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其他

1.有特殊政策规定的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或征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已进入硕士学位授予(或毕业)程序的学生,取得博士录取资格后,应及时终止硕士学位授予(或毕业)程序,否则,取消其博士录取资格。获得博士录取资格的硕博连读生博士期间须按博士培养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录取时未完成硕士课程的硕博连读生须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

3.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与博士阶段的在学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年。取得博士学籍后在校学习最长时间为6年,6 年期满未毕业者按《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4.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在学制年限内确因个人能力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可提交《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层次变更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转为硕士研究生并按原硕士录取学科、专业进行培养。

5.本办法解释权在工学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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