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 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我校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应用心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须参加本轮专项核验。
各学位授权点参照核验工作方案,按时保质完成了“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上报。截至2024年1月23日,依据系统反馈结果,7个参加专项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均获得“继续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