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
北林研培养〔2023〕25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社会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紧密结合,强化基地培育,研究生院决定开展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流程
1.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遴选标准和遴选程序对拟申报的院级基地进行审核。
2.签订协议。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拟新增的院级基地须由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
3.系统备案。各学院拟新增及尚在建设有效期内的院级基地须在“数字北林”系统(网址为:https://i.bjfu.edu.cn)中进行备案。基地校内负责人在“数字北林—一表通服务—师生一张表—个人数据—研究生教学与获奖—研究生实践基地/工作站建设项目”处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合作协议盖章扫描版、基地相关照片(3-5张)作为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完成在系统中的备案工作。
4.组织挂牌。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备案的院级基地,由各学院按照统一名称格式“北京林业大学XXXX学院—XXXXXX(合作单位全称)研究生实践基地”或“北京林业大学XXXX学院—XXXXXX(合作单位全称)研究生工作站”,自行制作基地牌匾并组织挂牌。实践基地合作期满后,可以根据需要重新备案。
5.材料报送。系统提交备案后,学院于2023年7月6日前将《北京林业大学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楼214),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确保系统备案信息及各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2.请各学院组织做好院级基地备案工作,同时鼓励各学院共建共享联合培养基地,加强基地培育、管理和建设,为下一步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联合培养基地做准备。
联系人:刘志家;联系电话:62336385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汇总表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