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各教学院(部):
2023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查初评名单及项目申请材料后,根据学校该项目下拨的经费额度、参会形式、已取得的科研业绩、研究生类型等情况,决定对20项予以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会议注册费
2. 国内外差旅费和补助费(国内差旅费仅限北京市以外地区举办的学术会议)
二、资助方式和金额
所有报销在学校财务处规定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国际会议资助总金额最多不超过22000元人民币/人/次,国内会议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次。
三、受资助者应在会议结束后10天之内(假期顺延)持参会票据以及《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口头报告/海报张贴的证书/照片以及其他材料,如论文(摘要)集封面、论文(摘要)所在目录页、文章(摘要)页等复印件(如有,则需提供)(各一式一份)到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前须将电子汇报材料(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术会议汇报材料,其中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证书格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费用报销程序及报销金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见校财务处网站)。特别注意:会议所需费用请参会者自行垫付,外出参会时妥善保存好有关通知和票据(如会议通知、交通费、会议费、住宿费等)。
四、拟资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本次资助资格:
1. 未成行者;
2. 资助名单确定后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 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擅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
4. 已参会但未根据申报的参会形式进行学术交流者;
5. 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
6. 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五、会议出行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